勞動局是否可以補辦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在勞動局備案的,可以補辦勞動合同,但勞動合同備案不是勞動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勞動合同經(jīng)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最遲不能超過一個月。勞動局是否可以補辦勞動合同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并經(jīng)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