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場地準備費
術語解釋
為使工程項目的建設場地達到開工條件,由建設單位組織進行的場地平整等準備工作而發(fā)生的費用。
補充知識
建設項目場地準備費是指建設項目為達到工程開工條件所發(fā)生的場地平整費用,對建設場地余留的有礙于施工的設施進行拆除清理費用,以及滿足施工建設需要而供到場地界區(qū)的,未列入工程費用的接駁臨時水、電、氣、通信、道路等有關費用。
建設單位臨時設施費
術語解釋
建設單位為滿足工程項目建設、生活、辦公的需要,用于臨時設施建設、維修、租賃、使用所發(fā)生或攤銷的費用。
補充知識
建設單位臨時設施費包括建設用臨時設施費用和生活、辦公用臨時設施費用。
建設用臨時設施費用包括臨時水、甸、氣、通信、道路費用,及臨時倉庫建設或臨時鐵路、碼頭租賃費用。生活、辦公用臨時設施費用包括建設管理人員、工程勘探和工程涉及人員的辦公、生活用臨時設施費用。
其他補充
場地準備及臨時設施費的計算
1、場地準備及臨時設施費應盡量與永久性工程統(tǒng)一考慮。建設場地的大型土石方工程應進入工程費用中的總圖運輸費用中。
2、新建項目的場地準備和臨時設施費應根據實際工程量估算,或按工程費用的比例計算。改建項目一般只計拆除清理費用。
場地準備和臨時設施費=工程費用 x 費率+拆除清理費
3、發(fā)生拆除清理費時可按新建同類工程造價或主材費、設備費的比例計算。凡可回收材料的拆除工程采用以料抵工方式沖抵拆除費用。
4、此項費用不包括已列入建設安裝工程費用中的施工單位臨時設施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