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架怎么算輕傷或者重傷
打架輕傷的標準是,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打架重傷的標準是,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
二、打架輕傷一級一般會怎么判?
打架致人輕傷一級,犯了故意傷害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以主觀上發(fā)泄情緒、逞強耍橫、無事生非的隨意毆打他人,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多次隨意毆打他人、隨意毆打殘疾人、老年人、城市流浪人員,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隨意毆打他人導致受害人自殺或精神失常,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均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犯罪行為。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兩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三、打架斗毆輕傷派出所處理時限是多久?
打架斗毆輕傷派出所辦案期限為30日,最長不超過60日。
根據(jù)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九條規(guī)定,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30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jīng)上一級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