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雙方合同履行地的認定
民間借貸糾紛合同履行地的確定,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借款合同中,貸款方與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地點,沒有約定的,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即貸款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借貸雙方合同履行地的認定的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nèi)容約定不明確,依據(jù)前條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guī)定。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chǎn)的,在不動產(chǎn)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