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民用建筑施工測量基坑抄平處理不當問題如何處理?
1.現(xiàn)象
基坑開挖深度與設計標高不符,或基坑內兩端及多塊局部水平標高線偏差較大。
2.分析原因
(1)基坑內水準標高控制方法不正確。
(2)基坑面積較大,而水淮標高基準點設置數(shù)量不足,致使前后視線不等長,距離差過大。
(3)基坑內四周引進的水平標高點未閉合,局部控制樁移位。
3.防治措施
(1)當基坑深度較淺(≤5m)且邊坡土質穩(wěn)定時,在基坑將要挖到基底設計標高時,再用水準儀在坑內四周槽壁上測設一些小木樁,使其頂面到坑底設計標高為一固定值,作為控制高程的依據。
(2)當基坑埋深較大時(>5m),在基坑四周護坡鋼板樁、混凝土護壁樁或其他支護設施上,選擇部分側面豎向平直規(guī)正的樁,在其上各涂一條10cm寬的豎向白漆帶,用水準儀根據原始水準點測出±0.000以下各整米數(shù)的水平線,用紅漆段間隔分色,做出標識,作為水準控制點,然后在基坑內使用水準儀,校測四周護坡樁上的水準點是否在同一標高的水平線上,誤差不得超過±3mm。在施測基礎標高時,應后視兩個以上的水準點作為校核。
(3)觀察時盡量選擇適當?shù)目觾然鶞庶c,使前后視線等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