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刑事案件認(rèn)定的情形有哪些
可認(rèn)定為重大刑事案件的情形有:高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省范圍內(nèi)的重大刑事案件;而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國性的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刑事案件認(rèn)定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高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二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國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二十四條上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審判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下級人民法院認(rèn)為案情重大、復(fù)雜需要由上級人民法院審判的第一審刑事案件,可以請求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