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仲裁大約多長時間
如果當事人申請勞動仲裁的,一般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的五日內(nèi),決定是否受理;而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的,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nèi)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jīng)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申請勞動仲裁大約多長時間的法律依據(jù)
《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nèi),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