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zhí)行逮捕前都是保密性的,為了能夠精確更快速的抓捕到嫌疑人,因此一般在實施抓捕前都不會提前告知嫌疑人,而是先行實施逮捕行為,那么執(zhí)行逮捕前會通知嫌疑人嗎??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執(zhí)行逮捕前會通知嫌疑人嗎
執(zhí)行逮捕前當然不會通知嫌疑人,逮捕在某種程度上就是為了預防犯罪嫌疑人逃跑,如果在執(zhí)行前公安機關還要先通過打電話或者其他的方法告知嫌疑人,這樣做顯然不利于抓捕。一般來說都是在執(zhí)行逮捕的時候,才會當面通知犯罪嫌疑人的,通知就意味著要正式逮捕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執(zhí)行逮捕后,會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屬。
二、嫌疑人逮捕后應該如何處理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jīng)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經(jīng)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既然逮捕了,說明警方已經(jīng)收集到了相關犯罪證據(jù),判刑的可能性較大,最終判處實刑的可能性較大。不過,最終還要看詳細的案情具體分析。
三、檢察院批捕通知家屬嗎
檢察院批捕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是會通知家屬的。公安機關在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后,應該馬上把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了沒有辦法通知其家屬的情況外,應當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因此人民檢察院在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后,是應該通知其家屬的,但沒法通知的除外。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 逮捕后,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實施逮捕前要向嫌疑人出示逮捕證,以保證被逮捕人的人身權和應享有的其他權利。以上就是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執(zhí)行逮捕前會通知嫌疑人嗎?的相關知識,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yè)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