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補辦的時間是多久
補辦身份證所需的時間一般是六十日內,交通不便的地區(qū),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申請辦理離婚證的,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guī)定及時予以辦理。身份證補辦的時間是多久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條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guī)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fā)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qū),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guī)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