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期間被騷擾怎么辦
離婚期間被騷擾,如果對個人生活造成了嚴重影響或者有可能影響人身安全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人身保護令即人身安全保護裁定,是一種民事強制措施。人身保護令簽發(fā)后,由人民法院監(jiān)督被申請人履行。離婚期間被騷擾怎么辦的法律依據(jù)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xiàn)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lián)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