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發(fā)工資找哪個部門
公司逾期不發(fā)工資的,勞動者可以找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會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逾期不支付的,責令其按應付工資的一定標準加付賠償金給勞動者。公司不發(fā)工資找哪個部門的法律依據
《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第二十六條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