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精神損害賠償一般在幾萬元,要根據(jù)造成的實際情況而決定的,可以要求精神損失賠償?shù)那闆r有對方存在重婚的行為、存在家庭暴力的行為、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等。
一、離婚時精神損害賠償多少
離婚時精神損害賠償一般在幾萬元左右,離婚時,受害方是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shù)?,也就是說離婚可以要精神損失費。這是為了維護我國新型的夫妻關系,保護離婚時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預防和懲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行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離婚都可以要精神損失費,向過錯方請求精神損失費賠償需要一些法定的情形。
根據(jù)離婚的實際情況,離婚在一些特定的情況是可以要求精神損失費的。只有在婚姻中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時候,受害方才能夠請求精神損失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二、精神損害賠償是否可以隨時提出
不可以,精神損害賠償提出有一定的時間限制,根據(jù)《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離婚精神損害賠償要考慮哪些因素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標準要從以下五個方面來考慮:
1.造成的后果;
2.當?shù)氐纳钏剑?br>3.侵權的手段;
4.侵權人的過錯程度;
5.侵權人的經(jīng)濟狀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shù)額根據(jù)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二)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jié);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jīng)濟能力;
(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