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需具備什么條件
解除勞動合同通常需要具備以下條件: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的;2、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的,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合同;3、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勞動合同需具備什么條件的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