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勞動仲裁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嗎
在我國勞動者不服勞動仲裁不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勞動仲裁不屬于行政機關作出的決定。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不服勞動仲裁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嗎的法律依據(jù)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條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五十條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fā)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