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管理風險分配原則有哪些
合同風險應該按照效率原則和公平原則進行分配。
(1)從工程整體效益出發(fā),最大限度發(fā)揮雙方的積極性,盡可能做到:
1)誰能最有效地(有能力和經(jīng)驗)預測、防止和控制風險,或能有效地降低風險損失,或能將風險轉(zhuǎn)移給其他方面,則應由他承擔相應的風險責任;
2)承擔者控制相關風險是經(jīng)濟的,即能夠以最低的成本來承擔風險損失,同時他管理風險的成本、自我防范和市場保險費用最低,同時又是有效、方便、可行的;
3)通過風險分配,加強責任,發(fā)揮雙方管理和技術革新的積極性等。
(2)公平合理,責權利平衡,體現(xiàn)在:
1)承包商提供的工程(或服務)與業(yè)主支付的價格之間應體現(xiàn)公平,這種公平通常以當?shù)禺敃r的市場價格為依據(jù);
2)風險責任與權利之間應平衡;
3)風險責任與機會對等,即風險承擔者同時應能享有風險控制獲得的收益和機會收益;
4)承擔的可能性和合理性,即給風險承擔者以風險預測、計劃、控制的條件和可能性。
(3)符合現(xiàn)代工程管理理念。
(4)符合工程慣例,即符合通常的工程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