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借款是侵占公司財產嗎
股東借款一般不是侵占公司財產。股東與公司之間訂立的借款合同,如無法律規(guī)定的無效情形的,應當認定為有效。股東應當遵守合同約定,按期返還借款。但股東無償使用公司財產或者資金,不作財務記載的,屬于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的行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股東借款是侵占公司財產嗎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