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標,通常是指幾個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一致抬高或壓低投標報價進行投標,通過限制競爭,排擠其他投標人,使某個利益相關者中標,從而謀取非法利益的手段和行為,是投標人之間橫向聯(lián)合的一種違法行為。
串標,通常指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一個或多個投標人、甚至招標監(jiān)管部門、交易平臺之間達成一種利益共同體,通過提前擬定有傾向性的招標文件、泄露或內定評委名單,甚至故意打錯投標人得分等手段排擠其他投標人中標,最終達成非法利益目標的一種多犯罪主體縱向聯(lián)合違法行為。
圍標和串標都對招投標制度造成了巨大危害,都以暗箱操作為主要手段,都以達成非法利益目標為主要目的;所不同的是,圍標以投標人的橫向聯(lián)合為主要特征,手法相對簡單,牽涉面相對較窄,也較易預防;而串標是多個招投標主體之間的多層次、多方位、多手段的一種縱向聯(lián)合、立體犯罪方式,牽涉面廣,治理起來相對復雜。
一、投標單位與招標單位勾結
這種情況就是投標單位私下運作,使用各種手段把功夫做足,招標單位在未進入招標程序前就已選定意向中標單位,然后再進入有形建筑市場走個過場,使招投標制度流于形式。有的招標單位甚至為了讓關系好的投標商中標,故意在招標文件中設置一些門檻限制其他企業(yè)參與投標。 一些企業(yè)為尋找業(yè)務投入很大力量,為取得建設單位的私下承諾,聯(lián)絡感情,百般應酬,其結果必然是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
二、投標方之間串通
各投標方在投標之前會協(xié)議好由哪一家中標,其他各家作為陪標者,然后又由中標方分給各陪標方一定比例或一定數額的“合理利潤”作為報酬。一般來說,各協(xié)議方的協(xié)議都帶有一定程度的長期合約性質,而且一旦形成,這種形式將成為大家都認可的建筑業(yè)“潛規(guī)則”。其實以上這些操作手法都是違法的,根據2000年1月1日生效的《招標投標法》第53條規(guī)定: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的,中標結果無效,并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置其違法所得;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那么投標企業(yè)如何避免陷入圍標串標“陷阱”呢?用建查查就可以洞悉一切。建查查的“查建設單位”可以詳細了解招標方的招標意愿,中標價格區(qū)間以及下浮率偏好等等。也可以查看建設單位是否在某些項目招標的過程中存在串標行為。至于如何查詢某些企業(yè)存在圍標行為,其實可以考慮用建查查的“查企業(yè)”和“查在網業(yè)績”,可以快速準確地查詢到某個企業(yè)或者某個項目的詳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