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有補償
用人單位因勞動者被判緩刑而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補償。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后不需要補償:被依法追究刑事責(zé)任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其他。緩刑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有補償?shù)姆梢罁?jù)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guān)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wù)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zé)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