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自訴案件的受理條件有哪些
刑事自訴案件的受理條件是:(一)有證據證明被告人犯罪的輕微的刑事案件。(二)在地域管轄上受訴法院有管轄權。(三)有明確的被告人,具體的訴訟請求和能證明被告人犯罪因事實的證據。關于自訴案件的受理條件有哪些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