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
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是指違反國家食品衛(wèi)生管理法規(guī),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的法律依據(jù)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
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