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處理和分配的流程是怎么樣的
在我國被繼承人的遺產處理和分配的流程:1.首先進行析產,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2.先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3.最后進行遺產分割。遺產處理和分配的流程是怎么樣的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