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xù)履行和違約責任可以同時主張嗎
繼續(xù)履行和違約責任是可以同時主張的。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遲延履行,是指被執(zhí)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繼續(xù)履行和違約責任可以同時主張嗎的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