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撤銷合同的條件包括訂立合同存在重大誤解,訂立合同對一方當事人不公平,一方當事人存在欺詐、脅迫等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條件下訂立的合同等。
一、起訴撤銷合同的條件
起訴撤銷合同的條件:
1.訂立的合同存在重大誤會或者誤解的;
2.訂立的合同對其中一方當事人不公平的;
3.有一方當事人以一些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手段讓另一方當事人在違背自己真實意思表示的情形下而訂立合同;
4.必須是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的原因那一天起在一年之內(nèi)向法院仲裁機構(gòu)申請撤銷合同。
二、起訴撤銷合同的程序
1.請求撤銷合同的一方提交起訴書和起訴書副本;
2.請求撤銷合同的一方提交相關(guān)的證據(jù);
3.立案庭對請求撤銷合同的一方提交的證據(jù)材料初步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予以立案;
4.請求撤銷合同的一方繳納訴訟費;
5.法院開庭審理,作出裁決。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fā)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chǎn),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三、撤銷合同的后果
撤銷合同的后果是: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對當事人沒有約束力;合同不再履行;行為人因此取得的財產(chǎn),應當予以返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fā)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chǎn),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