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務人已死亡債務父母還嗎
債務人已死亡債務父母是否要還要依據(jù)具體的情況而定,如果債務人遺留有財產的,并且債務人的父母繼續(xù)財產的,父母要承擔清償?shù)呢熑巍?br>
根據(jù)《民法典》第1161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二、債務承擔的條件有
1.債務承擔的條件:
2.存在合法有效的債務;
3.該債務是可以進行轉移的債務;
4.債務人與第三人達成了以債務承擔為內容的協(xié)議;
5.以及第三人承擔債務獲得了債權人的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zhèn)鶛嗳嗽诤侠砥谙迌扔枰酝猓瑐鶛嗳宋醋鞅硎镜?,視為不同意?br>
第五百五十二條第三人與債務人約定加入債務并通知債權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表示愿意加入債務,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的,債權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擔的債務范圍內和債務人承擔連帶債務。
三、個人還不起債務怎么辦
個人還不起債務,可以向債權人申請展期。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條規(guī)定,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五條規(guī)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jù)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