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音像資料館的安全疏散要求是什么?
對音像資料館的安全疏散要求是:
(1)音像播放室的面積超過50m^2,人數超過50人時,應設兩個以上安全出口。門必須向外開啟,不應設置門檻,緊靠門口1.4m內不應設置踏步,門的寬度應不小于1.4m。
〔2)音像播放室內布置疏散走道時,橫走道之問的座位排數不宜超過20排,縱走道之間的座位數,每排不應超過22個;僅有一側走道時,座位或排數減半。疏散走道寬度應按通過人數每100人不小于0.6m計算,但最小凈寬度不應小于1.2m,邊走道不宜小于0.8m。
(3)地下室、半地下室機房應設兩個安全出口,面積不超過50m^2,且人數不超過10人時,可設一個安全出口。
(4)安全出口通道和疏散樓梯應安裝事故照明裝置和疏散指示標志,事故照明的電源應有蓄電池等備用電源,以確保在事故情況廠能指示人員安全及時地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