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qū)徱话闶窃谌齻€月的時間開庭,決定取保候?qū)彽那闆r,是不能對案件中止偵查等。取保候?qū)徥遣粫粝掳傅?,只有存在刑事犯罪的過錯并且被判處刑罰才會留下案底。
一、取保候?qū)彾嚅L時間開庭
取保候?qū)徱话闶?個月左右開庭。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取保候?qū)彽?,不得中止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被告人被取保候?qū)彽模嗣穹ㄔ簺Q定開庭審理時,應當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傳喚被告人,同時通知取保候?qū)彽膱?zhí)行機關。取保候?qū)彺胧﹂_庭審理不構(gòu)成任何影響。
二、取保候?qū)彆舭傅讍?br>取保候?qū)徥遣粫粝掳傅?,只有?jīng)過人民法院的判決確定被告人有罪的會留下案底的。但是如果被取保候?qū)徣说男袨椴粯?gòu)成犯罪,到時間予以解除后,是不會有案底的。
法律依據(jù)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qū)彛?br>(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jié),需要采取取保候?qū)彽摹?br>取保候?qū)徲晒矙C關執(zhí)行。
三、取保候?qū)徍蠖嚅L時間結(jié)案
取保候?qū)?2個月內(nèi)必須結(jié)案。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qū)彛瑧斬熈罘缸锵右扇?、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六十九條 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三)享有政治權(quán)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