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轉移的法律規(guī)定有哪些
債務轉移的法律規(guī)定包括債務人轉移債務應征得債權人同意;債權人未明確拒絕第三人加入債務的,可有請求第三人承擔債務;債務人轉移債務后,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債務轉移的法律規(guī)定有哪些的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jīng)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zhèn)鶛嗳嗽诤侠砥谙迌扔枰酝?,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br>第五百五十二條
第三人與債務人約定加入債務并通知債權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表示愿意加入債務,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的,債權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擔的債務范圍內和債務人承擔連帶債務。
第五百五十三條
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原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債權的,新債務人不得向債權人主張抵銷。
第五百五十四條
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是該從債務專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