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夫妻離婚戶口
夫妻離婚戶口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登記,根據(jù)《戶口登記條例》,公民因離婚引起戶口變動,帶齊的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等證件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戶籍派出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xù)。如何辦理夫妻離婚戶口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yǎng)、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