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遭受家庭暴力離婚是需要與對方協商離婚,如果無法協商的情況下,是可以向法院提交相關材料提起離婚訴訟的。收集家庭暴力證據是醫(yī)院出具的傷情鑒定、出警證明、實施家庭暴力的現場視頻等。
一、婦女遭受家庭暴力離婚怎么辦
婦女遭受家庭暴力離婚一般也是先由雙方協商離婚,但如果協商不成的話,則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是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而家暴屬于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所以家暴屬于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如何收集家庭暴力證據
家庭暴力證據由當事人自己或者是委托律師收集,一般能證明一方家庭暴力直接的證據包括實施家庭暴力的現場視頻或照片、醫(yī)院出具的傷情鑒定和發(fā)生家庭暴力時當事人報警了的出警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三、受到家庭暴力要求離婚怎么寫
1.標題離婚協議書。
2.當事人信息。
3.雙方結婚登記的基本信息以及離婚的意思表示。
4.協議的具體內容。
5.尾部寫申明,最后簽章。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