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辦身份證可以異地辦理嗎
法律規(guī)定,非戶口所在地的異地不可以成為當事人第一次辦理身份證的地點。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jiān)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第一次辦身份證可以異地辦理嗎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七條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jiān)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第八條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fā)。第十條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