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費者權益糾紛中的懲罰性賠償是什么意思
消費者權益糾紛中的懲罰性賠償意思是什么時候可以進行懲罰性賠償,數額是多少。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懲罰性賠償有:
欺詐行為的懲罰性賠償和關于商品或服務存在缺陷的懲罰性賠償。
如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二、消費者有哪些權益
消費者權益是指消費者在有償獲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時期內依法享有的權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了消費者享有以下九種權利:
1.安全權。即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人身財產不得受侵害;
2.知情權。即消費者享有知悉所購買商品或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
3.自主選擇權。即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有自主選擇的權利,不受他人脅迫;
4.公平交易權。即消費者在質量、價格、計量交易條件等方面享有與所有消費者、經營者同等的權利;
5.求償權。即消費者的權益受到損害時有獲得賠償的權利;
6.結社權。即消費者有成立維護自身權利的組織,也就是當前的消費者協(xié)會;
7.受教育權。即消費者有獲得消費者權益方面知識的權利;
8.受尊重權。即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人格尊嚴、民族習慣等受到尊重的權利;
9.監(jiān)督權。即消費者有對商品、服務、經營者、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消費者維權方面進行監(jiān)督的權利。
三、消費者有什么法律特征
消費者的法律特征是:
1.消費者應當是公民為生活目的而進行的消費,如果消費的目的是用于生產,則不屬于消費者范疇;
2.消費者應當是商品或服務的受用者;
3.消費的客體既包括商品,也包括服務;
4.消費者主要是指個人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