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地方
有限責任公司不同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地方主要包括如下幾方面:1、設立的方式存在區(qū)別,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募集設立或者發(fā)起設立,有限公司由股東出資設立;2、組織機構設置存在區(qū)別,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可以不設董事會,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設董事會。有限責任公司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地方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yè)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