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解除主張違約金怎么計算
合同解除主張違約金的計算方式是:
1.合同對違約金有具體約定的按約定,對違約金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沒有約定處理;
2.違約金的計算依據是合同總價;
3.約定違約金數額一般以不超過合同未履行部分的價金總額為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
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解除合同和撤銷合同有啥區(qū)別
解除合同和撤銷合同有的區(qū)別如下:
1.合同的解除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或訴請法院或仲裁機構解除,合同的撤銷必須由當事人申請法院或仲裁機構處理;
2.合同的解除針對有效合同而言,合同的撤銷針對可撤銷合同而言;
3.合同解除后,解除前已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撤銷后自始無效,撤銷前已履行的部分也無效
三、解除的合同能繼續(xù)履行嗎
解除的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因為合同解除后,不存在合同關系,權利義務已經終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六)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