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贈與繼承如何繳稅
房屋贈與繼承不需要繳契稅,只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繳納稅款。房屋贈與繼承如何繳稅的法律依據
《契稅法》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稅:(一)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教學、醫(yī)療、科研、軍事設施;(二)非營利性的學校、醫(y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教學、醫(yī)療、科研、養(yǎng)老、救助;(三)承受荒山、荒地、荒灘土地使用權用于農、林、牧、漁業(yè)生產;(四)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五)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六)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