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標質疑期限
中標質疑期限一般為七個工作日內。工程招標進行招標時,在中標結果公布后,利害關系人對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的七個工作日內提出質疑。中標質疑期限的法律依據(jù)
《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二條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質疑。《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