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井下電纜敷設規(guī)定有哪些?
一、水平或傾斜巷道內的電纜懸掛高度,應使電纜在礦車掉道時不致受到撞擊;在電纜墜落時,不致落在軌道或運輸機上;電纜懸掛點的間距,不得大于3m。
二、立井懸掛點的間距,不得大于6m。
三、沿鉆孔敷設的電纜,應緊固在鋼絲繩上,鉆孔應加裝金屬套管。
四、電纜與水管、風管平行敷設時,電纜應在管道上方,且凈距不得小于0.3m。
五、高、低壓電力電纜敷設在巷道同一側時,高、低壓電纜相互之間的凈距不得小于0.1m;高壓電纜之間、低壓電纜之間的凈距,不得小于50mm。
六、電力電纜與電話、信號電纜,不應敷設在巷道的同一側;當條件受限制又需同側敷設時,在井筒內的敷設間距,不應小于0.3m;
在巷道內,電力電纜應在下方,與電話、信號電纜的凈距不得小于0.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