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日開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職責,正式移交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
剛剛,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應急管理部下發(fā)《關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的通知。
1、移交承接的范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職責。
2、移交承接期限: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為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移交承接期,各地應于6月30日前全部完成移交承接工作。
3、承接機構:自2019年4月1日起,已明確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承接機構的地方,由承接機構受理并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當?shù)叵谰仍畽C構可以派員協(xié)助;未明確承接機構的,由當?shù)厝嗣裾付ǖ臋C構受理并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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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3日,中國政府網(wǎng)發(fā)布《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通知提出:將公安部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職責劃入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涉及消防部隊相關人員編制的劃轉待轉隸后另行核定。
3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印發(fā)《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在全國范圍內(nèi)“將消防、人防、技防等技術性審查并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相關部門不再進行技術審查。”
•改革覆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包括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和公共設施接入服務);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
•將消防、人防、技防等技術性審查并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相關部門不再進行技術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