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糾紛訴訟主體是誰
保險合同糾紛的訴訟主體包括:1、投保人;2、保險人;3、被保險人;4、受益人。因保險合同發(fā)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保險合同糾紛訴訟主體是誰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條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第十二條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第二十一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后,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