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情況包括居民個人綜合所得確定的應納稅額為每納稅年度收入減免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扣除余額等,不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處罰有產(chǎn)生滯納金,情況嚴重的要承擔刑事責任。
一、什么情況可以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不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情況如下:
1.居民個人綜合所得,依法確定的應納稅所得額為每納稅年度收入減免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扣除余額;
2.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減去費用5000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動報酬所得、報酬所得、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以每項收入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如何處罰
不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處罰如下:
1.稅務機關依法發(fā)出追繳通知書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
2.五年內(nèi)因逃稅受到刑事處罰,或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3.納稅人逃避納稅額大,占應納稅額10%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占應納稅額30%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shù)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三、個人所得稅是怎么征收的
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辦法有:代扣代繳。自行納稅申報。
《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第九條 代扣代繳明細賬制度是指,稅務機關依據(jù)個人所得稅法和有關規(guī)定,要求扣繳義務人按規(guī)定報送其支付收入的個人所有的基本信息、支付個人收入和扣繳稅款明細信息以及其他相關涉稅信息,并對每個扣繳義務人建立檔案,為后續(xù)實施動態(tài)管理打下基礎的一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