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升降機嚴禁使用說明
1)電機制動系統(tǒng)不靈活可靠;
2)控制元件失靈和控制系統(tǒng)不全;
3)導軌架和管架的連接松動;
4)視野很差(大霧及雷雨天氣)、滑桿結(jié)冰以及其他惡劣作業(yè)條件;
5)齒輪與齒條的嚙合不正常;
6)站臺和安全欄桿不合格;
7)鋼絲繩卡得不牢或有銹蝕斷裂現(xiàn)象;
8)限速或手動剎車器不靈;
9)潤滑不良;
10)司機身體不正常;
11)風速超過12m/s(六級風);
12)導軌架垂直度不合要求;
13)減速器聲音不正常;
14)齒條與齒輪齒厚磨損量>1.0mm;
15)剎車楔塊齒尖變鈍,其平臺寬>0.2mm;
16)限速器未按時檢查與重新標定;
17)導軌架管壁厚度磨損過大(100m梯超過1.0mm;75m梯超過1.2mm;50m梯超過1.4mm)。
(9)記好當班記錄,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并查明解決。
(10)按規(guī)定及時進行維修和保養(yǎng),一般定為:一級保養(yǎng)160h;二級保養(yǎng)480h;中修1440h;大修576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