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的 exw 銷售流程下,賣家收取美金貨款把貨物交于買家處置之后,即完成責任,賣家由于不負責報關具體事宜,但需要提供報關的發(fā)票、箱單等資料。
而且,如果報 exw 退稅因素已考慮在美元價格中。為避免退稅損失,應及時與指定貨運代理確認賣家是否會抬頭報關。
因為 exw 美元報價時,大部分業(yè)務人員會考慮退稅收入,相應降低價格,以保持價格競爭力。
根據(jù)誰報關誰獲得出口退稅的原則,如果買家指定貨運代理人在實際報關中不以賣家為報關主體,海關不記錄賣家的報關記錄,賣家無法獲得出口退稅,造成退稅損失。
賣家的公共賬戶收取了美元,但沒有出口報關。如果不能解釋和證明真實的出口事實,稅收處理通常視為國內銷售,但需要繳納國內銷售增值稅。
所以 exw 如果賣家退稅,必須收取美元,報關的發(fā)貨人必須是賣家公司。
exw 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報關主體也大多用賣家抬頭
在賣賣家exw 在美元價格下,即使外國買家在中國有采購代理公司或分支機構(一般為貿易公司,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和進出口經驗),這些國內采購代理公司也不會自行報關。由于貨物不是自己的,也不能獲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公司實際上沒有獲得美元銷售收入,即使他們抬頭報關,也沒有退稅。
因此,賣家應該積極要求指定貨代以其抬頭辦理報關出口。
出口退稅是國家鼓勵出口提高賣家國際競爭力的一個支持政策,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在便攜各種exw或fob屬于時,并未考慮以賣家為報關出貨人可能有退稅收入等情況,因此可以說此貿易術語并未考慮具體每個國家的實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