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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6日,商務部、海關總署、生態(tài)環(huán)境部公布《禁止進口貨物目錄(第八批)》和《禁止出口貨物目錄(第七批)》的公告。根據(jù)《對外貿(mào)易法》,國家基于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人民健康或者安全,保護動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護環(huán)境等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關貨物進口或者出口。
商務部 海關總署 生態(tài)環(huán)境部關于公布
《禁止進口貨物目錄(第八批)》和《禁止出口貨物目錄(第七批)》的公告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mào)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現(xiàn)公布《禁止進口貨物目錄(第八批)》和《禁止出口貨物目錄(第七批)》。
本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用于實驗室規(guī)模的研究或用作參考標準的,不適用本公告禁止進出口相關要求。
附件:1.禁止進口貨物目錄(第八批)
2.禁止出口貨物目錄(第七批)
注:1.禁止進口的商品范圍以商品描述為準,海關商品編號供通關申報參考。
2.cas號,即化學文摘社(chemical abstracts service,縮寫為cas)登記號。
3.全氟己基磺酸及其鹽類和其相關化合物是指:(1)全氟己基磺酸(355-46-4),包括支鏈異構體;(2)全氟己基磺酸鹽類;(3)全氟己基磺酸相關化合物,是結(jié)構成分中含有c6f13so2-且可能降解為全氟己基磺酸的任何物質(zhì)。
貨物所在地
目的國家
貨物信息
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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