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門窗制作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
說明
主控項目:
1.木門窗的木材品種、材質等級、規(guī)格、尺寸、框扇的線型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未規(guī)定材質等級時,所用木材的質量應符合本規(guī)范附錄a的規(guī)定。
觀察:檢查材料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
2.木門窗應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應符合《建筑木門、木窗》jg/t122的規(guī)定。
檢查材料進場驗收記錄。
3.木門窗的防火、防腐、防蟲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
觀察:檢查材料進場驗收記錄。
4.木門窗的結合處和安裝配件處不得有木節(jié)或已填補的木節(jié)。木門窗如有允許限值以內的死節(jié)及直徑較大的蟲眼時,應用同一材質的木塞加膠填補。對于清漆制品,木塞的木紋和色澤應與制品一致。
觀察檢查。
5.門窗框和厚度大于50mm的門窗扇應用雙榫連接。榫槽應采用膠料嚴密嵌合,并應用膠楔加緊。觀察和手扳檢查。
6.膠合板門、纖維板門和模壓門不得脫膠。膠合板不得刨透表層單板,不得有戧槎。制作膠合板門、纖維板門時,邊框和橫楞應在同一平面上,面層、邊框及橫楞應加壓膠結。橫楞和上、下冒頭應各鉆兩個以上的透氣孔,透氣孔應通暢。
觀察檢查。
一般項目:
1.木門窗表面應潔凈,不得有刨痕、錘印。
觀察檢查。
2.木門窗的割角、拼縫應嚴密平整。門窗框、扇裁口應順直,刨面應平整。
觀察檢查。
3.木門窗上的槽、孔應邊緣整齊,無毛刺。
觀察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