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鑒定一些生產(chǎn)情況的時候,是需要通過專業(yè)技術來進行處理,同時對于一些人員可能不會服從一些鑒定結(jié)果,那么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接下來小編為大家整理關于不服輕傷鑒定后復核程序問題的解答,帶著問題我們一起往下看。
一、不服輕傷鑒定后復核程序
(一)鑒定程序違法或者違反相關專業(yè)技術要求,可能影響鑒定意見正確性的;
(二)鑒定機構、鑒定人不具備鑒定資質(zhì)和條件的;
(三)鑒定意見明顯依據(jù)不足的;
(四)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的;
(五)鑒定人應當回避而沒有回避的;
(六)檢材虛假或者被損壞的。
二、公民申請輕傷鑒定復議需要什么材料
(一)行政復議申請書一式兩份(被申請人為兩個以上的,每增加一個,相應增加一份);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并出示原件當場核對;
(三)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文書(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制作法律文書或未送達法律文書的,申請人應提交證明具體行政行為存在的有關材料);
(四)委托他人代為申請行政復議的,還須提交:
1、授權委托書;
2、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并出示原件當場核對;
3、律師代理的,還應提交律師所函、律師證復印件(出示原件當場核對)。
(五)公民死亡,其近親屬申請行政復議的,應提交公民死亡證明和申請人與死亡公民具有親屬關系的證明;
(六)申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超過法定復議期限申請行政復議的,應提交有效的證據(jù);
(七)其他必要的材料。
三、輕傷鑒定復議有哪些手續(xù)
對鑒定為輕傷的結(jié)論不服,可以申請重新鑒定。違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鑒定意見復印件之日起三日內(nèi)提出重新鑒定的申請,經(jīng)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后,進行重新鑒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項重新鑒定以一次為限。
如果公安局同意重新鑒定,一般不超過15天就會出結(jié)果?!缎淌略V訟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guī)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的時候,對公安機關的勘驗、檢查,認為需要復驗、復查時,可以要求公安機關復驗、復查,并且可以派檢察人員參加。
以上便是小編為大家整理關于不服輕傷鑒定后復核程序問題的詳細解答,在我們進行傷殘鑒定過程當中,我們可以尊重雙方的決定來選擇合適的機構,同時也可以參考公安局的鑒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