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在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時,需要提交下列材料:當事人的戶口簿、一寸照片、登記表等。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公民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應當按照要求提交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公安機關受理后,應當在六十日內發(fā)放居民身份證。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需要提交什么材料?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八條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fā)。第十條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guī)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fā)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qū),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guī)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