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義
1.竣工決算是在建設項目或單項工程完工后,由建設單位財務及有關部門,以竣工結算等資料為基礎,編制的反映整個建設項目從籌建到工程竣工驗收投產全部實際支出費用的文件,包括建筑工程費用、安裝工程費用、設備工器具購置費用和工程建設其他費用以及預備費和投資方向調節(jié)稅支出費用等。
2.竣工結算是指施工企業(yè)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內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經驗收質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依據招投標文件、施工合同,竣工圖設計變更、現(xiàn)場簽證等竣工資料,向建設單位(業(yè)主)辦理最后工程價款清算的經濟技術文件。采用清單招標時,中標人填報的清單分項工程單價是承包合同的組成部分,結算時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以合同中的工程單價為依據計算結算價款。
3.竣工決算的內容包括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工程竣工圖和工程造價對比分析四個部分,前兩個部分又稱之為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是竣工決算的核心內容和重要組成部分。
二、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內容
(一)編制內容
根據《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央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08]91號)的規(guī)定,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報內容包括如下六個部分:
1.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
主要有以下報表(表式見附件1):
(1)封面;
(2)基本建設項目概況表(建竣決01表);
(3)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表(建竣決02表);
(4)基本建設項目交付使用資產總表(建竣決03表);
(5)基本建設項目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建竣決04表)。
2.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基本建設項目概況;
(2)會計賬務處理、財產物資清理及債權債務的清償情況;
(3)基本建設支出預算、投資計劃和資金到位情況;
(4)基建結余資金形成等情況;
(5)概算、項目預算執(zhí)行情況及分析,主要分析決算與概算的差異及原因;
(6)尾工及預留費用情況;
(7)歷次審計、核查、稽察及整改情況;
(8)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的分析、計算情況;
(9)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經驗、問題和建議;
(10)預備費動用情況;
(11)招投標情況、工程政府采購情況、合同(協(xié)議)履行情況);
(12)征地拆遷補償情況、移民安置情況;
(13)需說明的其他事項;
(14)編表說明。
3.項目立項、可研及初步設計批復文件(復印件);
4.項目歷年投資計劃及中央財政預算文件(復印件);
5.經有關部門或單位進行決(結)算審計或審核的,需附完整的審計審核報告,報告內容應詳實,其主要內容應包括:工程概況、資金來源、審核說明、審核依據、審核結果、意見和建議,并附有項目竣工決(結)算審核匯總表(見附件2)、待攤投資明細表(見附件3)、轉出投資明細表(參考)(見附件4)、待攤投資分配明細表(參考)(見附件5);
6.其他與項目決算相關的資料。
(二)編制時間要求
項目建設單位應在項目竣工后三個月內完成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主管部門收到竣工財務決算報告后,對于按規(guī)定由主管部門審批的項目,應及時審核批復,并報財政部備案;對于按規(guī)定報財政部審批的項目,一般應在收到決算報告后一個月內完成審核工作,并將經其審核后的決算報告報財政部(經濟建設司)審批。
主管部門應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加強對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組織領導,組織專門人員,及時編制竣工財務決算。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應積極配合建設單位做好竣工財務決算編制工作。在竣工財務決算未經批復之前,原機構不得撤銷,項目負責人及財務主管人員不得調離。
三、竣工結算的編制內容
(一)工程竣工程結算編制原則
1.工程竣工結算,必須在該工程驗收合格后辦理,對未完工程或質量不合格的工程一律暫不辦理工程竣工結算。
2.工程竣工結算,以施工圖紙的子項目名稱為單位進行分別編制,各標段所有子項的送審結算資料一次性完整提交。
3.工程竣工結算編審的各方,應以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施工圖、施工界面和工作內容確認資料、設計變更資料、現(xiàn)場收方和簽證資料、認質認價材料匯總表、甲供材料匯總表為依據,共同循環(huán)施工合同的約定和合同中明確的計價文件照定額操作。堅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協(xié)商解決的原則。
4.各標段工程竣工結算工作,實行統(tǒng)一的編制程序、統(tǒng)一的計量規(guī)則和統(tǒng)一的審核方法。
(二)工程竣工結算送審資料要求
1.施工圖:用于工程結算的竣工圖由乙方負責整理,凡按設計院圖紙施工的必須以設計院提供的藍圖為準,在整理時要求按出圖順序編制圖紙目錄并裝訂成冊,凡是不屬于乙方施工范圍的圖紙一概不能整理在工程結算的施工圖中。用于工程結算的竣工圖還必須加蓋施工單位竣工圖章確認,同時報送總監(jiān)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審核簽字確認。未滿足以上要求的工程結算竣工圖,結算審核時不作為結算依據予以受理。
2.施工界面和工作內容確認資料:①凡施工圖中相關分部分項工程有50%以上的內容由乙方負責施工的,其確認資料對乙方未施工部位相關分部分項工程和甲方指定乙方配合分包方施工部位進行說明。②凡施工圖中相關分部分項工程有50%以上的內容不屬于乙方負責施
工的,確認資料對乙方負責施工部位相關分部分項工程和甲方指定乙方配合分包方施工部位進行說明,同時注明其余內容乙方未施工。確認資料由乙方負責整理,按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的先后的順序整理成冊并編碼清楚。整理好的確認資料一式四份還必須加蓋施工單位公章和編制人蓋章確認,同時報送監(jiān)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審核簽字和單位蓋章確認,必須具備雙方的鮮章方能生效。無施工界面和工程內容確認資料的工程子項,結算審核時不予受理。
3.設計變更資料:本工程中設計變更有三種情況,其整理要求為①由設計院出具的設計變更可直接整理,但必須具備設計院簽章。②由甲方出具的設計變更可直接整理,但必須具備監(jiān)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審核簽字和單位蓋章確認。③由會議形式或甲方現(xiàn)場口頭指定的設計變更,由乙方負責整理設計變更資料并經監(jiān)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審核簽字和單位蓋章確認。以上設計變更資料要求乙方按該子項設計變更資料的時間先后整理裝訂成冊,且要有統(tǒng)一的目錄和詳細的編碼,劉一同一部位在不同時間的設計變更資料必須以最后實施且完工的內容為準。整理好后的所有設計變更資料在封面上還必須加蓋施工單位公章確認,同時報送監(jiān)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簽字和單位蓋章確認,必須具備雙方的鮮章方能生效。
4.現(xiàn)場收方和現(xiàn)場簽證資料:要求該子項內的所有收方和現(xiàn)場簽證資料按照不同的簽證類別根據現(xiàn)場簽證的時間先后整理(安裝工程要分專業(yè))裝訂成冊,且要有統(tǒng)一的目錄和詳細的編碼,現(xiàn)場收方和現(xiàn)場簽證資料要求有甲方相關人員(監(jiān)理工程師、現(xiàn)場代表、審計人員) 簽字以及甲方單位蓋章確認。
(1)對基礎形式為挖孔樁的子項,要求乙方分子項統(tǒng)一編制對應基礎挖孔樁收方情況匯總表(格式詳見附表一)及附圖,匯總表后必須附原始的收方記錄和原地貌標高記錄。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工程,其返工內容不能在施工圖中反映的工程量,說明原因,提供施工時的原始依據,整理成現(xiàn)場簽證資料,報送監(jiān)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審核簽字和單位蓋章確認,收方和現(xiàn)場簽證資料都必須明確收方或簽證范圍、簽證原因(依據,如**編號的通知、**時間會議紀要或通知)、單位和數量。
(3)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不直接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若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涉及應該取費的項目,單獨整理成現(xiàn)場簽證資料進行簽字確認。
(4)根據合同約定和相關取費文件的要求,劉一現(xiàn)場的簽證取費原則要求如下:①現(xiàn)場的簽證中反映為工程量的進入定額進行系統(tǒng)取費;②現(xiàn)場簽證中反應為工時的按定額基價進行計算另收取管理費和稅金,不進入定額取費;③現(xiàn)場簽證中反應為金額的只另收取稅金,不進入定額取費和收取其他費用。
5.認質認價材料匯總表:劉一子項工程中使用的認質認價材料進行匯總,其匯總表后附甲方提供的認質認價通知書,并經甲方相關人員(監(jiān)理工程師、現(xiàn)場代表、業(yè)主造價管理人員)審核簽字以及單位蓋章確認。
6.甲供材料匯總表:對子項工程中使用的甲供材料進行匯總,其匯總表經甲方相關人員(現(xiàn)場工程師、現(xiàn)場代表、材料管理人員)審核簽字以及單位蓋章確認。
7.工程量計算書:工程量計算書應由工程量匯總表和詳細工程量計算式組成,工程量匯總表排列序號、工程結算書排列序一號及詳細工程量計算式排列序·號三者順序一致。詳細工程量計算式上應注明圖號、軸線位置;工程量應有詳細的計算表達式、小計和合計,小計和合計應注明它們的范圍,施工圖、施工界面和工作內容確認資料和設計變更資料等部分的內容應在工程計算中一次計算。現(xiàn)場簽證應注明簽證單號,對項目內容一樣但簽證單號不一樣的,合并在一起計算,但必須反映出合并后的總數由哪些簽證單哪凡筆數組成。用電腦編制的工程量計算式應提供相應的拷貝磁盤。
8.結算書:每項工程的結算書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施工圖部分,要求包括施工圖、施工界面和工作內容確認資料和設計變更資料等部分的內容,這部分內容包括固定合同價和變更合同價,變更合同價部分按資料和計算書順序逐項以“宗”計算;第二部分由現(xiàn)場簽證和其它有關費用組成,現(xiàn)場簽證子目應按現(xiàn)場簽證的時間先后排序,對項目內容一樣而簽證單號不一樣的,合在一起計價。上述兩個部分不應有重復列項的內容,要求用電腦編制結算書并提供相應的拷貝磁盤。
9.其它結算資料:凡上述未體積而在結算評審中需要的資料均提供,例如:施工記錄、隱蔽工程資料、地質勘察報告、非常用的標準圖集、應由施工單位承擔而甲方墊付的費用證明(如:甲方代繳施工水電費、乙方租用甲方機具的租賃費等)。
10.施工合同:包括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承發(fā)包施工合同、各類補充合同、合同附件、合同協(xié)議書等,要求將上述合同文件列出總目錄按順序整理裝訂成冊,一個施工單位只需要整理一套完整的施工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