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稽查過程中常見的案例,小伙伴們都知道嗎?
案例1
某公司自國外制造商處購買含有專利權的濃縮液,制造商同時也是專利持有人。濃縮液在進口后出售前需用普通水稀釋,并經分包裝后再銷售。作為銷售的一項條件,該公司為取得在轉售中混合或使用該含有專利權的濃縮液的權利,除貨價外,還要向制造商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特許權使用費的金額以最終產品的銷售價格為基礎計算。
普及一下相關的法律條文:
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13號),特許權使用費,是指進口貨物的買方為取得知識產權權利人及權利人有效授權人關于專利權、商標權、專有技術、著作權、分銷權或者銷售權的許可或者轉讓而支付的費用。
由于該公司為了獲得該濃縮液必須支付特許權使用費,因此,特許權使用費是銷售的一項條件。同時,濃縮液進口后只經過簡單加工即直接銷售,濃縮液中已經包含了專利權,所以該筆特許權使用費應該計入進口貨物的實付或應付價格。
國內公司根據內部經營或者構造而設立的不同類型公司顯得復雜繁多。根據出資方的不同可分為外資企業(yè)、合資企業(yè)、內資企業(yè)等。企業(yè)根據生產經營需要,有時會變更企業(yè)的內外資性質,此時,其享受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也有所不同。
案例2
某公司原為外商獨資企業(yè),該公司因符合《外商投資產業(yè)指導目錄》中鼓勵類項目要求,于2017年以減免稅方式進口了一批設備。
海關在對該公司進行稽查時發(fā)現,該公司于2018年3月1日進行了企業(yè)性質變更,由外商獨資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且外商所占投資不足25%。
根據海關總署2007年35號公告規(guī)定,該公司部分設備已不符合減免稅資質,且因該公司未在營業(yè)執(zhí)照頒發(fā)30日內至海關辦理主體變更手續(xù)。該公司上述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造成少征/漏征稅款。
提醒:
涉及到減免稅進口貨物的小伙伴可參考兩個文件《海關總署2007年35號公告》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上述文件規(guī)定了企業(yè)在進口減免稅貨物時應辦理的手續(xù),及后續(xù)使用時應遵守的事項。是所有進口減免稅貨物企業(yè)需要認真學習的規(guī)定。
由于國際市場原油價格不穩(wěn)定、人民幣匯率不斷變化,各船公司不斷增設各種名目的海運附加費,并且要求目的港收貨人支付。
提醒:
首先,從法律上來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下稱《審價辦法》)第五條的規(guī)定:“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應當包括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所以,“運費及其相關費用”是進口貨物完稅價格的重要組成部分。
需要說明的是,時間節(jié)點很重要哦,“起卸前”是區(qū)分各項費用需不需要申報的重要一點!
案例3
某公司由中國臺灣進口數控銑床等貨物,漏報相關的燃油附加費、緊急燃油附加費共72480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第五條規(guī)定,上述費用符合計入完稅價格條件,應計入完稅價格。
伙伴們面對項目繁多的海運附加費是否苦惱過,面對著五花八門的海運附加費也是否傻傻分不清楚,不知道哪些費用應該申報,哪些費用不需要申報。
下面,好戲上臺,給大家開扒一下應該申報的比較常見的幾種需要申報的海運附加費!
(1)燃油附加費(簡稱baf 或faf)
(2)貨幣貶值附加費(簡稱caf)
(3)緊急燃油附加費(簡稱ebs)
(4)緊急成本附加費(簡稱ecrs)
(5)旺季附加費(簡稱pss)
(6)集裝箱不平衡附加費(簡稱cic)
看完了以上這些案例是否會產生疑問:企業(yè)發(fā)現上述問題該怎么應對和解決呢?不急,給你支招!
(一)在通關環(huán)節(jié),如果買賣雙方存在特殊關系的,報關單上應進行特殊關系項目勾選。不論是否存在因特殊關系影響成交價格的情況,都需留存好支持其做出有關判斷的相關資料,但不強制要求在申報環(huán)節(jié)就必須向海關提交相關資料;若是海運附加費情況,在進口申報時未取得船公司提供的運費清單,可以在之后金額明確后向海關補充申報哦~~
(二)在海關未發(fā)現企業(yè)違反海關監(jiān)管規(guī)定之前,向海關進行主動披露。目前,進出口企業(yè)、單位主動披露工作由海關稽查部門承擔,當進出口企業(yè)、單位自查發(fā)現相關情況,應向海關提交《主動披露報告》,由稽查部門對《主動披露報告》進行核實和認定。
tips: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稽查條例》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第230號)第二十七條:對主動披露的進出口企業(yè)、單位,違反海關監(jiān)管規(guī)定的,海關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對主動披露并補繳稅款的進出口企業(yè)、單位,海關可以減免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