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原因——許多國家實施"全面進口監(jiān)管計劃"comprehesive import supervision scheme(ciss ),這些國家的進口法規(guī)規(guī)定,進入這些國家的貨物必須由sgs在出口供貨國進行裝船前檢驗。sgs介入的目的是協(xié)助ciss國家政府對 海關 和(或)外匯管理系統(tǒng)的管理。
實施ciss的國家包括:安哥拉、阿根廷、玻利維亞、布基那法索、布隆迪、柬埔寨、喀麥隆、中非、剛果共和國、象牙海岸、厄瓜多爾、幾內亞、肯尼亞、馬拉維、馬里、毛里塔尼亞、墨西哥、巴拉圭、秘魯、菲律賓、盧旺達、塞內加爾、剛果民主共和國、贊比亞。
辦理程序——辦理sgs檢驗可按下列程序:
1、 出口成交。
出口商按正常的貿易程序與進口商達成出口交易,進口商再把有關這筆交易的情況通知本國的sgs聯(lián)絡辦公室,同時通知出口商需請sgs-cstc驗貨。sgs-cstc收到進口國sgs聯(lián)絡辦公室的通知(檢驗編號)后,傳真(郵寄)給出口商一份注明"sgs檢驗編號"(i.o.no.)和sgs-cstc"icn"編號的空白驗貨申請表(rfi),通知出口商提交單據(jù),安排驗貨。
2、 申請檢驗。
為安排檢驗,出口商需填寫帶有sgs檢驗編號的驗貨申請表(rfi),連同下列單據(jù)一起傳真(寄)給離驗貨地點最近的sgs-cstc分公司。
這些單據(jù)包括形式發(fā)票、形式裝箱單及零備件清單、產品技術規(guī)格資料、樣本、 信用證 、制造商測試報告(機器/設備)、制造商分析報告(化工/醫(yī)藥/石油/染料產品)、衛(wèi)生證書(食品)、植物檢疫證書(全部農產品)、廠檢分析單(全部鋼鐵材料及其初級產品)。所有提交給sgs-cstc的單據(jù)均要注明sgs檢驗編號(此編號見驗貨申請表)。
在驗貨申請表上應列明供貨商的詳細資料,如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驗貨時間、驗貨地點等,以便sgs-cstc與之聯(lián)系,安排檢驗。出口商須在檢驗日期的3個工作日前,把rfi 和上述單據(jù)交給sgs-cstc分公司。
3、 sgs-ctsg進行檢驗?!?br>由ciss國家法規(guī)要求的裝船前檢驗,sgs-cstc不向出口商收取任何費用。出口商有義務把貨物備妥并提供必要的(搬運)勞力和設備,以便檢驗順利完成。出口商如果委托供貨商或代理安排驗貨時,出口商有義務使供貨商或代理清楚檢驗要求。如果貨物沒有按要求準備好或不具備檢驗條件,sgs-cstc保留中止檢驗的權利。每一批在"全面進口監(jiān)管計劃(ciss)"下的貨物都須由sgs-cstc進行實物檢驗。sgs-cstc的檢驗員將對照出口商的形式文件,檢驗貨物的規(guī)格、名稱、數(shù)量、外觀質量,必要時要抽取樣品。
4、 sgs-cstc出具證書所要求的最終文件。
sgs-cstc完成檢驗后,出口商須按國別把最終文件分別傳真(寄)給sgs-cstc上海經濟事務部(ead)。所有提交給sgs-cstc的文件都應注明sgs檢驗編號(此編號見驗貨申請表)。如果sgs-cstc的檢驗結果同出口商的最終文件有差異或文件不齊全,sgs會同出口商聯(lián)系,要求修改文件、補充文件或通知進口國sgs聯(lián)絡辦公室,以取得進口商的確認。
5、 如何獲得sgs安全標簽。
如果出口商收到的 信用證 上要求"在出口商的發(fā)票上貼sgs安全標簽"(security lable),出口商可提交一份最終出口發(fā)票給最近的sgs-cstc分公司,并去領取安全標簽,或要求sgs-cstc將安全標簽郵寄給出口商。請注意,只有在完成以上1-4程序后,sgs-cstc才會簽發(fā)安全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