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權是怎樣的
合同解除權是當事人依據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權利。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fā)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符合法定情形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權是怎樣的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fā)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xù)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