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書:賣家與貨代公司確認運輸價格和服務條件后,貨代公司將給賣家一份空白的“貨物托運委托書”,賣家將如實填寫此份托運書,再交給貨代公司。托運書應包括賣家、收貨人、始發(fā)站機場、目的地機場、要求的路線、供運輸用的聲明價值、供海關用的聲明價值、保險金額、處理事項、貨運單所附文件、實際毛重、運價類別、計費重量、費率、貨物的品名和數(shù)量、賣家簽字、日期等內容。
商檢:貨代公司會對所提交的委托書內容進行檢查,看資料是否齊全,貨物是否要做商檢,并對需要做商檢的貨物進行協(xié)助辦理。
訂艙:貨代公司根據賣家的“委托書”,向航空公司噸控部門領取并填寫訂艙單,提供相應的信息;貨物的名稱、體積、重量、件數(shù)、目的地;要求出運的時間等。航空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艙位和航班。訂艙后,航空公司會簽發(fā)艙位確認書(艙單),同時給予裝貨集裝器領取憑證,以表示艙位訂妥。
接貨:賣家可以自送貨或者委托貨代公司提貨。自送貨時,貨代公司應傳真貨物進倉圖給賣家,注明聯(lián)系人、電話、送貨地址、時間等。以便貨物及時準確入倉。提貨時,賣家需向貨代公司提供具體接貨地址、聯(lián)系人、電話、時間等相關信息,以確保貨物及時入倉。
貨物入機場:在機場,貨物需要經過理貨、過磅、打單、審核單證、接收單證、填制貨運單、接收貨物、標記和標簽等步驟。
出口報關:在出口報關前,需要將發(fā)票、裝箱單和貨運單綜合在一起,并根據需要隨附有關的證明文件。然后由持有報關證的報關員正式向海關申報;海關審核無誤后,海關官員即在用于發(fā)運的運單正本上加蓋放行章,同時在出口收匯核銷單和出口報關單上加蓋放行章,在賣家用于產品退稅的單證上加蓋驗訖章。
簽單:在蓋好海關放行章后還需要到航空公司簽單,只有簽單確認后才允許將單、貨交給航空公司。
交接發(fā)運:交接是向空運出口航空公司交單交貨,由航空公司安排航空運輸。交單就是將隨機單據和應有承運人留存的單據交給航空公司。隨機單據包括第二聯(lián)航空運單正本發(fā)票、裝箱單、產地證明、品質鑒定證書等。交貨時把與單據相符的貨物交給航空公司。交貨前必須粘貼或拴掛貨物標簽,清點和核對貨物,填制貨物交接清單。
航班跟蹤:航班跟蹤是指通過物流服務商或航空公司提供的網站或電話,查詢貨物的運輸狀態(tài)和位置,以及預計的到達時間。賣家可以通過航班跟蹤,及時了解貨物的運輸情況,預防和處理可能出現(xiàn)的問題,同時也可以向客戶提供準確的物流信息,提高客戶的信任和滿意度。